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 的连云港开发区户外显示电子屏工程,已批准建设。需确定本工程施工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开发区户外显示电子屏工程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连云港开发区5个路口处分别建设7X17米户外显示电子屏,用于播放公益与商业广告。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审批手续及每年电费支出,乙方负责投资建设满足甲方要求的双立柱户外显示电子屏,并提供每年70%的广告播放权。满足每天14小时播放时间,投标单位负责日常维护播放内容制作设计。
2.2建设位置:1.花果山大道与港城大道交汇处东北角2.花果山大道与昌圩路交汇处北侧3.花果山大道与银台路交汇处北侧4.花果山大道与东方大道交汇处北侧5.G30高速与港城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2.3招标范围:连云港开发区5个路口处分别建设7X17米户外显示电子屏,用于播放公益与商业广告。(详见招标文件)
2.4要求工期及服务周期: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电子屏投入使用后服务期一年一签合同。
2.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万元/年(电费),报价超过此限价做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在进行报价前请详细阅读“投标人报价须知”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广告媒体服务三级资质(CNAAⅢ)及以上资质,及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单位必须为我区内的施工企业或在我区成立分公司的企业,成立分公司的企业需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若中标需由分公司开具相关发票,方能付款。投标时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同时需准备下列资料扫描件: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
请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送到邮箱1120902093@qq.com,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购买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1日15:00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日15: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人申领“苏康码”方可进入交易中心。
2.各投标单位仅允许一人进入交易中心。
3.投标人须做好个人防护。
八、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投标人咨询相关事项请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庆杰,联系电话:18651494315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中路8-1号楼18室
联 系 人:焦工,联系电话:18896611008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