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城区2021年公厕新建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区2021年公厕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地点:海安市城区; |
(2)工程规模:海安市城区2021年公厕新建工程,新建公厕4座,总投资额约200万元。 |
(3)招标范围:海安市城区2021年公厕新建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①设计内容:含所涉及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室内外装修装饰、室外管网、道路、绿化等全部配套工程等要求,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编制估算)、(扩大)初步设计(编制概算)、建设全过程的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概算编制、内部装潢设计效果图);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
(4)设计成果计划完成时间:工程前期调研不少于5天,签订委托合同后15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方案;可研报告及设计方案通过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奖项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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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B3206210336000 843001001 | 设计 | 6.00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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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自2019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业绩要求:无 |
(7)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书;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截图。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6日到2021年4月18日14时30分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8日14时3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7.其他事项 |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200.00
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特别提醒: 7.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海安市城中坝南路12号 |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编:226600 | 邮编:226600 |
联 系 人:周士清 | 联 系 人:谭勇 |
电话:0513-88869695 | 电话:0513-81819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