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装箱中心站工程钢结构第三方检测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03-FW2021-GZZ08
1.采购条件新建广州大田铁路物流基地(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广州大田铁路物流基地(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7〕252号)批复同意立项;根据《广铁(集团) 公司关于新建广州大田铁路物流基地(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广铁师函〔2017〕655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广州集装箱中心站工程钢结构项目开展第三方检测工作,提交检测报告,完成相关检测要求。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建设资金征地拆迁费用由广州市政府负责,工程投资由广铁集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65:1。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指挥部《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现邀请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广州集装箱中心站工程钢结构第三方检测服务竞争性谈判。
2. 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2.1项目完成时间:本服务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2.2项目内容:
2.2.1根据数量统计广州集装箱中心站工程钢结构项目共1个标段,其检测统计数量:
1.一、二级焊缝统计长度(全项目)
单位工程 |
一级焊缝设计长度(m) |
二级焊缝设计长度(m) |
焊缝设计总长度(m) |
指挥部三检范围 |
集装箱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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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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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9
|
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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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焊缝按不少于检测焊缝数量的20%抽检;二级焊缝按不少于检测焊缝数量的5%抽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附录F) |
综合检修
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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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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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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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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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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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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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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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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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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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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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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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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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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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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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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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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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数量为理论估算长度,实际长度与构件的拼装方式有关,故检测长度会存在误差。
2.2.2本次招标焊缝检测项目及数量:
检测数量合 计 |
超声波检测(m) |
X射线检测(m/处) |
磁粉探伤检测(m) |
外观检查(m) |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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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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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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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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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8.1.4抽样检查要求,焊缝处的计算方法以300mm为基准,每增加300mm焊缝数量增加1处,现场安装焊缝每条焊缝应为1处。X射线探伤检测估算需要检测的焊缝处为67m÷0.3m×1.2系数=268(处)(焊缝数量以工程实际为准)
外观质量检测的检测方法为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射线或磁粉探伤检查。磁粉探伤检测按照超声波检测的10%预估数量,外观检查项计列在本次招标范围,但其检测费用应包含到超声波检测费用中,不再单独发生费用。
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第5.2.4规定,设计要求的一、二级焊缝应进行内部缺陷的无损检验,若超声波探伤法不能对缺陷做判断,采用X射线探伤法验证检测。X射线检测按照超声波检测的10%预估数量。
2.3项目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4590元。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3.1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1.2. 资质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CMA认证范围必须涵盖投标所对应的全部监测项目。
3.1.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17年~2019年(近3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1.4.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5月至2021年5月)具有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检测业绩和经验(业绩证明要求是建设单位或监督机构委托的第三方检测)。
3.1.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及5年以上检测项目管理经验,良好的执业道德。具有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学会颁发的相应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所持证书应含有焊缝检测超声波、磁粉及射线检测方法。
3.1.6.设备要求:具有足够的设备,同时具备承担第三方检测能力。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 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2日9时00分至2021年5月14日16时00分,进行线上购买谈判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版、联系人、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3@163.com购买谈判文件,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13600487989)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出。
4.2 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谈判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在购买完招标文件后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投标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投标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号:7005007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4.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8时30分至2021年5月20日9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0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广九社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25楼邮编:510000联系人:李铁梅、周晟 电话:020-61333211电子邮件:gtgzzh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邮编:100036联系人:郭工、刘工电话:18127445505、13600487989电子邮件:gtsanzu@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