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永丰水库工程环境监测招标文件(第三次)补遗书
编号:1号
各位投标人:
一、现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永丰水库工程环境监测(第三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因素2.2.4(3)监测方案及设备-监测设施、设备:
原文:实验室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这六类分析设备得4分;少一类扣1分,直至扣完。(需提供实验仪器设备清单、计量认证或校准资料等证明材料。)
更正为:实验室具有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这四类分析设备得4分;少一类扣1分,直至扣完。(需提供实验仪器设备清单、计量认证或校准资料等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最后的注:
原文:投标拟派的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人员不能重复,在本项目不能充当多个角色,均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最近六个月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更正为:投标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人员不能重复,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若聘用退休人员,须附劳动合同关系并加盖单位鲜章。
3、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南充市顺庆区水土保持中心
日期: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