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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NJB210008-02ZG |
(重新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浅山休闲公园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建[2020]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92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92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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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北新区顶山街道范围内,东至龚家洼路,西至沿山大道,南至石公路,北至七里桥北路。
2.1.2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江北新区顶山街道范围内,东至龚家洼路,西至沿山大道,南至石公路,北至七里桥北路,园林绿化面积约108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78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08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 06 月 19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 07 月 0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 10 月 01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景观绿化,包括保留绿化部分及新增绿化部分;建筑工程,包括公园厕所、公园管理建筑用房、公园游客服务中心、公园配套建筑、公园驿站;土方工程,包括钢构小品,林间栈道等;水电工程,包括基础照明及氛围灯具空间渲染,雨水、污水、消防、给水等;其他公共配套工程等。本项目为包含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补勘(如有)、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补勘(如有)、变配电外线接入设计及施工、二次配合设计,以及承包范围内的专项设计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
2.3工程总承包类型:本标段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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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且绿化面积7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除住宅、道路、厂区、学校、环境整治外的景观绿化项目)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造价、面积和内容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且绿化面积7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除住宅、道路、厂区、学校、环境整治外的景观绿化项目)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造价、面积和内容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且绿化面积7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景观绿化设计业绩(除住宅、道路、厂区、学校、环境整治外的景观绿化项目)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招标人出具的设计完工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投资额、面积和内容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企业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条件皆可。(2)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招标人出具的设计完工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施工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备注:园林绿化专业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园林绿化专业包含园艺、园林、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景观专业、景观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 。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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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
4.2本公告: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4.3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于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 98 号海峡城海峡云科技园四栋 508 室 联系人:陆工 联系号码:15855984127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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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6/15 |
5.资格审查办法 |
5.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5.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4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11月至- 2021年0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04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缴费参保证明缴费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相关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C)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A)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单位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委派);
(B)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D)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F)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5.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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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1 分值构成: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6.2 评分细则:
1. 项目管理方案评审: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满分:1分)
(2)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满分:1分)
(3)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差1.4 分,无 0 分;满分:2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满分:1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满分:1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满分:1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满分:1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评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优 2 分,良 1.8分,中 1.6 分,差 1.4 分,无 0 分;满分:2分)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答辩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准时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分中心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1)施工人员专业配置:
(A)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安全负责人1名: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C)施工员2名:具有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D)质量员2名:具有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E)资料员1名:具有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F)材料员1名:具有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人员专业配置:
(A)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包含园艺、园林、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景观专业、景观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B)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C)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D)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E)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1)(2)上述人员专业不可相互兼任,同时满足条件的得2分,以上人员缺一项扣0.3分,扣完为止。(提供有效的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备注:
①以上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须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单位公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证明文件。
②技术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企业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且绿化面积7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除住宅、道路、厂区、学校、环境整治外的景观绿化项目)。
注:(1)工程业绩:时间、造价、面积及内容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设计业绩:时间、投资额、面积和内容以设计合同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招标人出具的设计完工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①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②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0 分;
③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0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启资格审查文件及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经济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
①第一阶段:资格审查、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
(1)根据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评审。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根据评标办法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评审因素对投标人的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合格分为6分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5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② 第一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仍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排名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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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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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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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5月14日14时27分到
2021年5月21日14时27分
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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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 |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企业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4、开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9.5、本项目前期单位: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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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南京市镇南河路100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胡毓佳
电话:025-58193763
传真:/
代理机构: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8号海峡城海峡云科技园四栋508室
邮编:210000
联系人:陆艳群
电话:1585598412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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