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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化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山东
发布时间:
2021-05-13
详细内容:
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然气分公司山东LNG项目三期工程(二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和企业自筹30%。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2.3建设规模:新建一座靠泊26.6万立方米LNG船舶的专用泊位,1座27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增LNG年接卸能力400万吨,全站LNG年接卸能力达到1100万吨(最大物理能力为1400万吨/年)。



2.4建设投资:二阶段总投资90206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097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110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新建27万立方米混凝土全容储罐1座及配套设施等工程监理。



本次招标不含26.6万立方米LNG船舶的专用泊位和本项目接收站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化工石油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16年以来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牵头人以土建专业为主,总体统筹;联合体成员单位以安全和安装专业为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由监理工作内容相对较多的一方担任;



(5)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2016年以来均须具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方担任;



(7)其他:联合体报名后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监理项目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5月14日8时30分至2021年5月19日8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8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 08: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6月4日 08: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97号卓越金融广场1号楼;



邮编:266400;



联系人:梁海雅;



电话:0532-58925189;



传真:/;



电子邮箱:lianghy.trqi@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69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原职工大学院内东北方向);



邮编:257000;



联系人:张迪;



电话:0546-8767125;



传真:/;



电子邮箱:zhangdi629.sl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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