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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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 |
行政区域 | 固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3日 11: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24日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预算金额 | ¥13.61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梁静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2397881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玉源路4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8011823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安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华祥路59号对侧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2397881 |
项目概况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安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AY(2021)-2-2
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6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固安县分局执法能力建设(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2、具有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至2021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安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发售(请提前预约0316-239788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到上述地点领取询价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安县分局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玉源路48号
联系方式:0316-8011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安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华祥路59号对侧
联系方式:0316-2397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静
电 话: 0316-239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