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牛毛坞镇牛毛坞村产业小区防洪堤工程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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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宽甸满族自治县牛毛坞镇人民政府 |
行政区域 | 宽甸满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3日 11: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25日 15: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 |
预算金额 | ¥33.34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鹏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5-5655111 |
采购单位 | 宽甸满族自治县牛毛坞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地址 | 宽甸县牛毛坞镇牛毛坞村二组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15041518787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鹏0415-5655111 |
项目概况
牛毛坞镇牛毛坞村产业小区防洪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KDCG-20210502
项目名称:牛毛坞镇牛毛坞村产业小区防洪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3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3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新建浆砌石防洪坝0.30公里。(详见采购文件)。质量要求为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15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考核B证,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至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本项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领取;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宽甸满族自治县牛毛坞镇人民政府
地址:宽甸县牛毛坞镇牛毛坞村二组
联系方式:王先生15041518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
联系方式:王鹏0415-5655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
电 话: 0415-565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