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编号:HQDY2021022
三、采购项目名称:校内金融通讯服务经营用房招租
四、谈判项目内容:合同期限: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7日止;标段5合同期限: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标段 | 房间编号 | 面积 约㎡ | 店铺业态 | 最低限价 (元/年) | 间数 |
1
| 杏园101室
| 15
| 自助银行
(建设银行)
| 41350
| 1
|
2
| 初阳公寓门值班室
| 7
| 自助银行
(金华银行)
| 18480
| 1
|
3
| 商业街东一楼125室
| 25
| 自助银行
(工商银行)
| 93900
| 1
|
4
| 杏园106-107室
| 33
| EMS速递
(邮政速递)
| 101376
| 2
|
5
| 杏园110-111室
| 40
| 自助银行
(邮政银行)
| 106500
| 2
|
6
| 杏园114-115室
| 33
| 自助银行
(农业银行)
| 78400
| 2
|
7
| 杏园118-124室
杏园220室
商业街东一楼106-107室
商业街东二楼236室
| 291
| 通信营业厅
(移动)
| 900700
| 11
|
8
| 杏园127-132室
杏园211-212室
| 204.72
| 通信营业厅
(电信)
| 619400
| 8
|
9
| 杏园135-139室
| 126
| 通信营业厅
(联通)
| 436167
| 5
|
五、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谈判响应方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七、申请理由:
以上标段经营业态为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故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
标段
| 拟定供应商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2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4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
|
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
8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
9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十、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一、业务咨询:
谈判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商贸发展中心,陈老师、刘老师,电话:0579-82292119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