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庙山公共交通综合体项目)临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庙山公共交通综合体项目)临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详细内容:
|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庙山公共交通综合体项目)临时专用箱变供电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1-05-09 22:55|发布单位: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5-25|项目监管地:江夏区|
【项目概况】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庙山公共交通综合体项目)临时专用箱变供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HT-ZC21-033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1】00260号
3、项目名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庙山公共交通综合体项目)临时专用箱变供电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6.830663(万元)
6、最高限价:166.830663(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的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供近两年(2019年5月至今)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20年11月-2021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 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提供上岗证/培训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上述成员须提供近6个月(2020年11月-2021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 5.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18、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6个月(2020年11月-2021年4月)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税务局出具的为准)和纳税凭证;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5月至今)提供至少两项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料; 8.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9.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0.供应商须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3、方式:
方式: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项目负责人)和身份证原件及所有资料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密封于档案内,封口处加盖公章且不接收任何补遗文件)。 (1)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审核时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只视为复印件) (4)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05月17日09:00前签到(逾期作弃权处理) 注:资格预审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报名资料全部的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代理机构留档,原件返还,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及原件未按公告要求准备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5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5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夏经济开发区腾讯大楼旁阳光创谷
联系方式:18771122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联系方式:027-8181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加新
电话:027-81819119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