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2021-03-150 |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2021年04月15日 |
5、评审日期:2021年05月08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包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5、质保期:1年。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60日历天完成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平公资采2021295号-1 | 详见招标文件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 6,298,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 | / | / | / |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于梅娟、于阿红、王军杰、马海花、王星(采购人代表)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收取 |
收费金额:70,00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本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5月10日 至 2021年05月10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有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0375-26275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110L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
联系人:谈先生 |
联系方式:0375-399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远融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大厦B座22层2231、2232室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1593752109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15937521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