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东房身村峻山铭路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
有效期: |
2021-05-10 至 2021-05-14 |
撰写单位: |
中昊北方(辽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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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房身村峻山铭路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房身村峻山铭路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昊北方(辽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05 月 25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BF210036
项目名称:东房身村峻山铭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9,445.00元
最高限价:959,445.00元
采购需求:东房身村峻山铭路改造工程,共两条线路,其中峻山铭路起点位于与汤析线交叉口,终点位于岭上增雨防雹站,里程桩号为K0+000-K1+062.889,路线长1.063公里;峻山铭支路起点与峻山铭路K0+894相交处,终点在岭上,里程桩号为K0+000-K0+937.111,路线长0.937公里;路线总长2.000公里。设计标准:公路等级:维持原路四级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标准横断面型式;路基宽度4.0米,路面宽度3.5米,两侧各设0.25米土路肩。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3)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具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05 月10 日至 2021 年 05 月 14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昊北方(辽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鞍山市经济开发区达道湾管委会商务大厦14楼)
方式:电子邮箱发送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05 月 25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昊北方(辽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 鞍山市经济开发区达道湾管委会商务大厦14楼)
六、开启
时间: 2021 年05 月 25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昊北方(辽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 鞍山市经济开发区达道湾管委会商务大厦1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采购文件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报名方式:①可携带材料现场报名(加盖公章);②发送材料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至zhonghaobeifang@126.com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后电话通知代理公司。纸质版报名材料复印件需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邮寄到鞍山市达道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商务大厦中昊北方(辽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递交:
①因疫情的实际防控情况,本项目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接受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中昊北方(辽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鞍山市经济开发区达道湾管委会商务大厦14层,邮编114001 夏洋洋收 0412-8966133)。投标文件接受 顺丰快递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于24小时监控下的指定接收投标文件房间。
★ 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② 投标单位可委派专人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中昊北方(辽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鞍山市经济开发区达道湾管委会商务大厦14层)
以上两种递交方式,二者皆可,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外包箱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但投标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递交一份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
联系方式: 郭强 13050000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昊北方(辽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经济开发区达道湾管委会商务大厦14楼
联系方式: 0412-8966133
邮箱地址: zhonghaobeifang@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鞍山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中昊北方(辽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07629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洋洋
电 话: 0412-896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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