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5月08日 17:37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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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08日 17:3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9-30号二层开标厅)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19日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9-30号二层开标厅) |
预算金额 | ¥48.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廖丽松、王凯霞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616211-803、0591-87530730-805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中山路20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古先生/ 0599-8621229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廖丽松、王凯霞/0591-87616211-803、0591-87530730-805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1-7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服务年限:1年
3.服务要求: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以及节假日值班、加班干部用餐,承接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的伙食服务保障,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理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 至 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或发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9-30号二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9-30号二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
(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和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磋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若磋商小组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①以上资格条件,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②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④针对资格(1)条款: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可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账户信息: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中山路20号
联系方式:古先生/ 0599-8621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廖丽松、王凯霞/0591-87616211-803、0591-87530730-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松、王凯霞
电 话: 0591-87616211-803、0591-8753073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