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滨海大道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辅料、商品砼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深圳市滨海大道道路综合改造工程一工区项目业主为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招标人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本项目辅料、商品砼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TSDSC-2021-085。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滨海大道(总部基地段)交通综合改造工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与南山区滨海区域,本项目改造工程西接沙河西路立交改造工程,东至广深高速公路,全长5.95km。其中主线下沉隧道暗埋段长度1057m、敞开段长度503m,南北辅道下沉隧道暗埋段长度分别为1270m及1137m,敞开段长度分别为300m及343m,北辅道东侧设置一入口地下匝道与北侧地块衔接,南辅道东侧设置一出口匝道连接既有深湾五路立交。地面道路改造段长度约4390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隧道工程、岩土工程、市政管线工程、机电工程、施工(不含电力迁改)、设备采购等总承包等。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一、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3.1辅料
3.1.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人独资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三证合一证书。
3.1.2 供应能力要求:具备深圳市物资配送的能力,设置办事处或者专人驻点在深圳市,能够保障订单下达后3个自然日内送达需求现场,需在“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中描述,未描述的视为同意。
3.1.3 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至今不少于一份投标国家铁路、公路建设项目、市政项目或同等工程的供货合同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1.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5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个人独资不受此约束),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个人独资可以不提供)。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2商品混凝土3.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业负责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后证书。
3.2.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招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年至今不少于1份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2.3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需具有2019年至今重点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文件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文件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者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
3.2.5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混凝土年产60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企业注册资金(企业负责人性质不受此条约束)不少于1000万(含)人民币;生产规模:拥有自带电子计量系统3m³以上生产线≥2条,及相应的检测设备;厂址要求:深圳市;具备料仓加盖或有加盖条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及深圳市工程建设中心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6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2.7 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方必须满足深圳市重点工程项目对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准入要求,且距离本项目部工地平均运距不超过25公里,采购人将以百度地图为依据、规避罐车不能通行路段后,根据投标人所处地理位置至项目部工地中最远工点及距离最近工点的平均数为平均运距取值依据。
3.2.8 本次招标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文件限制期的供货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4.1.2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9日18:00至2021年5月17日18: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售价:
ZTSDSC-2021-085-FL 包件每套售价1000元。
ZTSDSC-2021-085-HNT 包件每套售价1000元。
售后不退。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不予以退标书费。
4.1.3 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支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收方账号: 2011010193200132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开户行所在地:北京市
备注: ZTSDSC-2021-085-FL/ ZTSDSC-2021-085-HNT标书费。(可简写)
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单位邮箱,标注清楚参与单位,招标单位收到信息并核实。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9日18时00分至2021年5月17日18时00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1.4响应:登陆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陆”——点击“最新公告”——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响应”——填写投标“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响应”。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控制在70M以内,所有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清晰)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时00分。
5.1.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建工村33号
邮编:518052
联系人:冯光理 彭冲(项目)
电话:15211574955(0755-61385178) 15270891292
电子邮箱:19005737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 20110101932001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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