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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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中院第三法庭信息化网络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5月07日 12:07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40.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2-5306881
采购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5306881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5333087
厦门中院第三法庭信息化网络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结果公告(合同包[350200]HC[GK]2021010-1-1)
一、项目编号:[350200]HC[GK]2021010-1
二、项目名称:厦门中院第三法庭信息化网络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
三、采购结果
[350200]HC[GK]202101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厦门市执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楼六楼612单元
409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200]HC[GK]2021010-1-1 包1
厦门市执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032599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具体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具体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1(项)
409000
409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卫刚 (包1)
评审专家:
郑秀妹,朱庆勇,贾玉珠,林大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厦采协指【2020】3号文)货物类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200]HC[GK]2021010-1-1 包1 :6135元
收取对象: 厦门市执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
联系方式:0592-5306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5333087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592-533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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