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六种药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招标公告
2021年05月05日 17:23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六种药剂采购项目 |
品目 |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
|
采购单位 |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行政区域 | 石狮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05日 17:2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05日至2021年05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199.75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郭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22795666 |
采购单位 |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狮市北环路263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13506083338 |
代理机构名称 |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郭女士0595-22795666 |
附件: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六种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JL202101001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六种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9.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号
| 药剂名称
| 单位
| 月预估用量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吨)
| 月估算金额(元)
| 使用单位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4
| 硫酸
| 吨
| 2350
| 850
| 1997500
| 祥芝、锦尚
| 不超过2人
|
其中:各个药剂使用单位预估用量:
合同号
| 药剂名称
| 标准
| 单位
| 月预估总用量(吨)
| 祥芝月预估用量(吨)
| 锦尚月预估用量(吨)
| 鸿山月预估用量(吨)
|
4
| 硫酸
| 详见第二章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吨
| 2350
| 350
| 2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的产品若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则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标货物生产厂家近一年内由第三方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产品有效浓度指标的合格检验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5日 至 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二楼)购买谈判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负一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负一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六种药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招标公告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六种药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JL202101001-5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六种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一览表”。
3.投标人条件
3.1具有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招标项目的产品若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则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供货能力。
3.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标货物生产厂家近一年内由第三方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产品有效浓度指标的合格检验报告。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六种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一览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8投标人及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的相关要求。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即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2021年5月5日至2021年5月8日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二楼)购买谈判文件,每份谈判文件人民币200元整;邮寄费50元。未按约定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21年5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8.报名索取《谈判文件》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10.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口头提出不予接受。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网址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招标人: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清俊
电 话:135*****338
地 址:石狮市北环路2638号
13.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 qzjlzbdl@163.com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张、小郭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编号:QZJL202101001-5
合同号
| 药剂名称
| 单位
| 月预估用量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吨)
| 月估算金额(元)
| 使用单位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4
| 硫酸
| 吨
| 2350
| 850
| 1997500
| 祥芝、锦尚
| 不超过2人
|
其中:各个药剂使用单位预估用量:
合同号
| 药剂名称
| 标准
| 单位
| 月预估总用量(吨)
| 祥芝月预估用量(吨)
| 锦尚月预估用量(吨)
| 鸿山月预估用量(吨)
|
4
| 硫酸
| 详见第二章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吨
| 2350
| 350
| 2000
| 0
|
注:1)投标人按合同号投标,对同一合同号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号为单位。
2)服务地点:石狮市锦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3)供货期(即甲乙双方合作期限):1个月,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从第一次供货到最后一次供货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4)若成交药剂不能适用(以药剂使用单位使用效果为准)或药剂使用单位生产工艺有变动,招标人或药剂使用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及风险。
5)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对本次药剂供货及服务范围的现状应有充分认识,自行判断能够完成本项目作业服务工作所需的费用。投标人成交后不得以实际情况与现场不一致而要求药剂使用单位给予补偿或不执行成交药剂的供给,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成交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北环路2638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135*****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联系方式:张先生、郭女士0595-2279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郭女士
电 话: 0595-2279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