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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N200652-02FG |
1.招标条件 |
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
麒麟科技创新园三期经济适用住房试桩桩基检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麒委发字[2020]20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20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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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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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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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名称:
试桩桩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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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工程地点: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天旺路以南、沧麒东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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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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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404100平方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本工程单桩最大加载为8800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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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
118.75
万元(工程计费额按
118.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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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
试桩桩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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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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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勘察(检测)服务期:
2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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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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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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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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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5/20 |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资格审查办法 |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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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报价(满分67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检测纲要(暗标;满分22分)
①拟投入设备齐全、合理、有针对性(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②拟投入人员职责合理、分工明确(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③工期计划科学明确、有针对性(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④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⑤技术服务措施和工地安全保障措施(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⑥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分析合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⑦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⑧有完整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⑨桩基检测方案完整、合理性(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3项目组成员(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满分9分)
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具有有效的《检测人员(地基基础工程类)岗位合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证书及职称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信用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具有有效的《检测人员(地基基础工程类)岗位合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证书及职称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信用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③桩基检测人员2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具有有效的《检测人员(地基基础工程类)岗位合格证书》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证书及职称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信用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企业信誉(满分2分)
企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地基基础类):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最高等级的得2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次高等级的得1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其他级别的得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备注:
①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均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所有注册人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证书上不显示有效期或注册单位的以执业印章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②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项目组成员近半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③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④本标段采用检测纲要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要求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检测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⑤检测纲要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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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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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4月30日15时18分到
2021年5月11日15时18分
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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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内含成孔质量、低应变、静载抗压);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内含成孔质量、低应变、静载抗压);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内含成孔质量、低应变、静载抗压);
④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内含成孔质量、低应变、静载抗压);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检测人员(地基基础工程类)岗位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68505877、68505828)
8.6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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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 |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 |
邮编:210000 | 邮编:210000 |
联系人:李申琰 | 联系人:左扬娟 |
电话:025-68532159 | 电话:025-52167181 |
传真:/ | 传真:025-52167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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