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陡子峪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陡子峪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兴隆县陡子峪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1.2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陡子峪乡东陡子峪村、西陡子峪村、沥水沟村、思家岭村。
2.1.3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河流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东陡子峪村、西陡子峪村、思家岭村,新建沿河生态护坡442m、垃圾清理和底泥清淤3203.2m3、建设污染阻隔墙2093.3m;思家岭村建设污染阻隔网220m;西陡子峪村建设漫水坝2处共64m。
(2)河流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沥水沟村、东陡子峪村、西陡子峪村,栽种海棠333 株,柿子树10株,樱花树6株,杨树293株,柳树1491株,喷洒草籽803.66kg。
(3)污水处理工程:在沥水沟村,建设日处理污水50m3地埋式污水处理站1座,铺设污水管网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DN300)90m,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DN200)1840m,PVC-U 管(De110)1900m,PE管(De90)60m,检查井136个,破除及恢复路面8630㎡。具体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 计划工期:2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1.4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30 15:00至2021-05-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26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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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华清南街16号方北小区(鑫水园)2号商住楼03单元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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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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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春雨
| 联系人: | 李文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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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343397888
| 电话: | 0314-2527980、1331314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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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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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4-252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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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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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yc6679226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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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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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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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012914000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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