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2021-04-30 02:29:26 阅读: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1GC060044
宁海县现代农业开发区(蛇蟠)整体景观及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现代农业开发区(蛇蟠)整体景观及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蛇蟠涂海洋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蛇蟠涂海洋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蛇蟠涂)。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1)绿化整体提升工程,包括绿化提升面积约72609平方米,包括多彩蛇蟠参观环、杉韵北区和花漾南区(2)原有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包括拟对南区环线农用道路进行增设道路彩虹标线,新建彩色沥青面层全场约3902.2米。新建坡道461平方米,拆除旧路面及新建混凝土路面约2000平方米,桥涵加铺细粒式沥青砼路面约900平方米,对北区道路交叉口设置橡胶减速带及交通让行标志;(3)重要形象节点提升工程,包括主入口、次级形象入口、林间栈道公园,其中林间栈道公园原有植被修补面积约7358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699平方米;(4)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包括景观电气、给排水工程、沿线等灯光照明工程、标识系统。
项目总投资:5826.69万元。
建安工程费上限:本次招标要求中标人进行限额设计,建安工程费约5068.13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招标控制价:4710.68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48万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4662.68 万元。
计 划 工 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期内的保修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标 段 划 分:共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需满足负责人资格要求;若非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须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以后(含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其他要求
3.4.1 非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其中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2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单位为施工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单位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信息;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登记地在宁海县的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信息。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bidding.ningbo.gov.cn/ninghai/)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ninghai/)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蛇蟠涂海洋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蛇蟠涂
联系人:童颖辉
联系电话:0574-83536708
招标代理人: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73号三楼
联系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32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