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2021年鑫诚大厦9层办公区域空气净化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1.项目名称:鑫诚大厦9层办公区域空气净化
2.采购预算: 0.9万元
3.采购内容:
3.1.项目名称:鑫诚大厦9层办公区域空气净化
3.2.施工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66-67号鑫诚大厦9层
3.3.净化器技术要求: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CARD值)≧450m3/h;累积净化量(CCM值)≧715m3/h;甲醛去除率≧90%;具有欧盟CE认证。
3.4.服务标准:需净化区域约900平方米,根据区域分割,至少需要18台独立空气净化器;租赁期内,如果设备出现任何非人为故障(除滤网部分),负责提供维修服务,并且负责维修的人工和配件费用;机器使用后,期间提供一次免费跟踪检查维护;出现故障维修期间,一小时内到现场免费提供替换机供甲方使用。
3.5.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4.参加本次供应商征集的报名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4.1报名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报名人应具备室内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
4.3报名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报名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报名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4一个报名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名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采购人在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并报名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审小组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报名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4.5报名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审小组进行复核,若存在报名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4.6报名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内(以报价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人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其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由评审小组进行复核,若报名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4.7报名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审小组进行复核,若存在报名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5.报名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2021年05月06至2021年05月08日。
6.项目经办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邮箱:2452781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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