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ndex-2021-015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服务对象分类: | 全部 |
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21-04-30 |
名称: | 汝州市鑫合盛置业有限公司万盛公馆东地块天燃气改造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
汝州市鑫合盛置业有限公司万盛公馆东地块天燃气改造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浏览 :
:2021-04-30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汝州市鑫合盛置业有限公司万盛公馆东地块天燃气改造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说明
汝州市鑫合盛置业有限公司万盛公馆东地块天燃气改造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198051.1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汝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汝政文[2017]268号文件及“汝州市城镇管道燃气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天燃气管网的设施是用于天燃气输送的主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庭院管道燃气管道设施是市政规划红线(道路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为了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本项目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汝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承建,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道和科技水平。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汝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地址:汝州市向阳路与永安街交叉口海天假日酒店八楼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李向阳
| 林州中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依据汝州市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2014年版汝州市城市规划区(含汝南产业集聚区)》该项目在汝州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区域内,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
温永杰
| 林州中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依据汝州市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汝州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2016-2046年特许经营期内进行燃气管网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 。该项目只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李红峡
| 汝州市司法鉴定所
| 工程师(经济师)
| 依据汝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汝政文[2017]268号文件及“汝州市城镇管道燃气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天燃气管网的设施是用于天燃气输送的主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庭院管道燃气管道设施是市政规划红线(道路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为了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本项目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任庆果
| 河南润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根据汝州市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3-5的有关规定,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的管道建设、运营、维护均应用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规划建设,该项目在其服务范围,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
孙志辉
| 河南善端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依据汝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汝政文[2017]268号文件及“汝州市城镇管道燃气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天燃气管网的设施是用于天燃气输送的主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庭院管道燃气管道设施是市政规划红线(道路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为了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本项目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四、公示期限
2021年04月22日08时00分 至 2021年04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04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21年04月29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需要加盖公章)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人及电话: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州市鑫合盛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汝州市望嵩中路236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5137872557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汝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汝州市望嵩中路3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5—686279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02393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