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县城新区江东组团红叶广场及景观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答疑和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巫山县县城新区江东组团红叶广场及景观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作如下答疑:
问题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质量保修期:“2年 ”
投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九、质量保证 2、“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自法定检测机构对电(扶)梯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工地之日起18个月,先到期为准。”
质疑:招标文件质保期前后不一致,建议质保期统一修改为:自法定检测机构对电(扶)梯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工地之日起18个月,先到期为准。
答:招标文件中质保期统一修改为:自法定检测机构对电(扶)梯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或货到工地之日起30个月,先到期为准。
问题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扶梯安装功能要求 6、梯级链要求提供自动扶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质疑:自动扶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无法体现6、梯级链所要求的扶梯功能,建议提供官方样本资料扫描件或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答: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3.2.1 技术部分得分 扶梯安装功能要求 第6条梯级链的得分资料修改为:提供自动扶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或官方样本资料扫描件。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图纸: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https://www.cqggzy.com/wushanweb/)下载
质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https://www.cqggzy.com/wushanweb/)没有图纸可供下载,建议取消图纸下载。
答:本项目取消官网图纸。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技术部分(一)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不填此表。
质疑:招标文件中《供货要求》是第六章,建议改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技术部分(一)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的备注修改为:注: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不填此表。
问题五、工程量清单中要求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及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质疑:电梯公司无法提供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及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建议修改为签字。
答:工程量清单中要求造价人员及造价工程师签字即可,取消盖专用章。
问题六、工程量清单分部分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1.无机房方形观光电梯(四面观光)2.无机房客梯(消防兼无障碍)提升高度、速度1.0m/s。
质疑: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参数表中速度≥1.5m/s不一致,建议统一为≥1.5m/s。
答:电梯速度统一为≥1.5m/s。
问题七、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参数表DT1、DT2观光梯开门方式采用旁开。
质疑:DT1、DT2为四面观光梯,无法做旁开门,建议改用中分开门。
答:DT1、DT2开门方式修改为中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修改,开门尺寸后期根据中标品牌标准设置。
问题八、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自动扶梯(提升高度5550mm)、自动扶梯(提升高度7000mm)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参数表FT-1A#、FT-1B#室外扶梯提升高度=5550,FT-2A#、FT-2B#室外扶梯提升高度=7000。
质疑:根据计算,提升高度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跨度,建议提升高度5550的室外扶梯跨度改为15398,提升高度7000的室外扶梯跨度建议改为17909,并建议增加中间支撑。
答:扶梯跨度和中间支撑后期根据现场实测数据和中标品牌标准作调整,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即可。
问题九、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编制要求
具体要求:
(1)投标函部分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
(2)经济部分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
(3)技术部分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
(4)资格审查部分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
质疑: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将四个部分分成了多个小部分,无法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排版和编制目录的页码,是否理解为以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目录为准,无需编制目录的页码,各小部分无须单独编制目录,请明确。
答:投标文件的格式以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格式为准,目录无须编制页码,各小部分无须单独编制目录,可单独编页码。
问题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参数表DT4井道尺寸2900*2200与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无机房客梯(消防兼无障碍)井道尺寸2500*2200。
质疑:两处井道尺寸不一致,请明确。
答:DT4的井道尺寸统一为2500*2200,后期根据现场实测数据和中标品牌标准作调整。
问题十一、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扶梯技术要求 (一)扶梯主要配置及装饰要求 *4、装饰要求 (6)扶手带入口箱:碳钢板、黑色喷涂;
质疑:由于各品牌标准配置不同,建议更改为扶手带入口箱:碳钢板,黑色喷涂或铝合金。
答:扶手带入口箱为碳钢板,黑色喷涂或铝合金均可。
问题十二、曳引机(主机):与投标整梯同一品牌原装进口、控制主板(控制装置):与投标整梯同一品牌原装进口、门机:与整梯同一品牌原装进口或与整梯同一制造商。
Q:投标产品曳引机、控制主板、门机采用原装进口、与整体统一集团、全球同一品牌标识。能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及消防员电梯速度均大于或等于7.0m/s,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30m。
Q:招标需求乘客电梯及消防员电梯速度1.5m/s, 自动扶梯提升高度7m。招标要求超过实际需求约5倍。能够调整至乘客电梯及消防员电梯速度均大于或等于4.5m/s,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1m
答:制造商的制造能力能客观体现制造商的技术水平,综合实力,履约能力等,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四、投标产品入编“电梯能源再生科技”的得1分,(提供入编证书复印件);
Q:仅OTIS一家满足、能否删除。
答:投标产品入编“电梯能源再生科技”的得1分,本条评分办法予以删除。
问题十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的授权制造商授权的产品必须是自厂生产的产品。招标文件又要求:曳引机(主机):与投标整梯同一品牌原装进口的得 3分,与整梯同一制造商得 1 分,与投标整梯同一品牌得 0.5 分,满分 3 分,(进口件提供报关单复印件,若为同一品牌进口的同时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承诺书,其它提供制造商承诺原件)
曳引机(主机):与投标整梯同一品牌原装进口的得 3分,与整梯同一制造商得 1 分,与投标整梯同一品牌得 0.5 分,满分 3 分,(进口件提供报关单复印件,若为同一品牌进口的同时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承诺书,其它提供制造商承诺原件)。控制主板(控制装置):与投标整梯同一品牌原装进口得 3 分,原装进口的得 1 分,其它不得分。(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若为同一品牌进口的同时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承诺书)
质疑:文件整治内容第一条重点针对: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投标、不得实质上限制、排斥!
又要原厂生产?又要同一品牌原装进口才能得高分?明显只有外资品牌才能满足!这么大的分值差异、请问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有企业只能来陪标??
答:“投标产品的授权制造商授权的产品必须是自厂生产的产品”指投标整梯为制造商自厂生产,具体各个部件的配置根据制造商标准配套生产;得分条款中对“进口、与整梯同一制造商、与投标整梯同一品牌”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得分,并未“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投标实行限制”,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六、投标产品入编“电梯能源再生科技”的得 1 分,(提供入编证书复印件)
一个普通的电梯制动发电功能、一定要“入编“电梯能源再生科技”?电梯行业人士此条一看都是为某品牌定制的,还能有第二家符合?还有必要公开招标?直接签合同就可以!!!
能够满足评分标准的,只有一家,何来体现招投标法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还要委派甲方代表?是为了让某品牌一定中标?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符合招投标法,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产品入编“电梯能源再生科技”的得 1 分,本条评分办法予以删除。
本项目补遗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2.1技术部分得分“节能环保:投标产品入编“电梯能源再生科技”的得1分,(提供入编证书复印件);”本条予以取消。
二、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2.1技术部分得分“售后服务保障2、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自身销售的项目业绩,单个项目业绩金额不得低于400万,提供二个得0.5分 ,提供四个得1分,提供五个得2分,满分2分。提供投标人公开挂网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显示甲乙双方盖章页面和金额页面即可)加盖投标人鲜章。”,现修改为:“售后服务保障2、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自身销售的项目业绩,单个项目业绩金额不得低于400万,提供二个得0.5分 ,提供三个得1分,提供四个得2分,提供五个得3分,满分3分。提供投标人公开挂网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显示甲乙双方盖章页面和金额页面即可)加盖投标人鲜章。”
招标人:巫山县龙盛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50023720210420001010101]巫山县县城新区江东组团红叶广场及景观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