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油田采油一厂2021年小型地面工程设计等服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江苏油田采油一厂2021年小型地面工程设计等服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油田采油一厂2021年小型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框架协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以江苏油田分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及采油一厂成本维修计划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江苏油田采油一厂2021年小型地面工程设计等服务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江苏油田采油一厂2021年小型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框架协议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各油区。
2.3建设规模:江苏油田采油一厂2021-2022年小型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单个项目设计费小于100万元。
2.4建设投资:650万元。
2.5计划工期:365天(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江苏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2021-2022年单个项目设计费小于1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含工程量审核)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非标设备设计、竣工图编制(含较大项目的设计总结)等,(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专篇)、评价评估报告等根据实际需要,以设计委托或者项下合同为准)。
2.8其他:江苏油田采油一厂2021年小型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框架协议,确定一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及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GC1、GC2级;压力容器:A2级)。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三年以来有油田地面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来有油田地面工程设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勘察技术负责人三年以来有油田地面工程勘察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5主要专业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来有油田地面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涉及特种设备的设计人员应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4月30日 09:30至2021年5月13日 17:30。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 17:30。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 09: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 09: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江苏油田综合办公区实验楼3012室。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江苏省扬州市文汇西路1号。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苏油路136号江苏油田采油一厂工程技术室;
邮编:225265;
联系人:李欣;
电话:13625215309;
传真:0514-86763635;
电子邮箱:225265。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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