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补遗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巫溪县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补遗发布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篇招标公告中“8.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账号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行
账号名称: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950001010010978888
账号二: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巫溪支行城厢分理处
账号名称: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006010120010003066
账号三: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溪马镇坝支行
账号名称: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1500501040004717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以重庆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显示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51331561。”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四、履约保证金”修改为:
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以下账户任选其一)。
账号一: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巫溪支行城厢分理处
账号名称: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006010120010003066
账号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溪马镇坝支行
账号名称: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1500501040004717
账号三: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行
账号名称: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950001010010978888
2.递交金额:中标金额的3%。
3.递交时间: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缴纳。
4.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14天内退还,不计息。
招标人:巫溪县薯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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