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庐山市污水治理“城乡一体化”工程已由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庐发改审批字[2020]44号、庐发改审批字[2020]337号、庐发改审批字[2020]366号、庐发改审批字[202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庐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庐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O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庐山市白鹿镇、华林镇、横塘镇、蓼南乡、沙湖山管理处及城区范围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1)庐山市城区污水管网改建(新建工程):共建设D300~D800污水管56.6Km,污水提升泵站6座,整治居住小区面积131ha,城中村157ha以及市政主路上雨污水管网CCTV检测及修复、错接混接改造等工程。(2)庐山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扩建规模1万m3/d。工艺流程为:预处理+BFM工艺+连续砂滤池,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3)庐山市集镇污水处理建设:庐山市蓼南乡、横塘镇、华林镇、白鹿镇以及沙湖山乡五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2.3本项目设计、建安、总承包其他费等费用招标金额约34382.01万元(双方以实际财审结算金额为准)。
2.4工期要求:
2.4.1设计期: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知进场后30日内完成的本项目设计任务。
2.4.2建设期: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日止2年(2021年12底前完成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主体工程,城区污水管网改造60%工作任务,完成5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配套管网建设和城区管网改造,并通过整体验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本项目不包含管道燃气、轨道交通)、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运营维护等全过程服务,确保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要求。
2.5.1设计部分:包括勘察及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建设配合、施工和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等设计全部工作及相关的工作内容。
2.5.2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庐山市城区污水管网改建(新建工程)、庐山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庐山市集镇污水处理建设等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项目。
2.5.3运营部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8年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运营管理,在此期间,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限值要求。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排放水质提升和合法合规的污泥处置。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环保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确保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2.6.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设计文件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
2.6.4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B证)。
3.6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运维负责人1人,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人,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3.8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且需保证中标后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与中标信息一致,如中标后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班子成员与中标信息不一致,招标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具体处罚措施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拟投入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指2020年以后)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网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
3.10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以来)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1信誉要求:(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6个月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开标之日起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所有成员)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应按照《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和赣建审批【2020】4号文件精神完成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及省外企业及人员登记信息,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应按照《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及赣建审批【2020】4号文件精神完成省外企业及省外人员登记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其投标无效。
5.3投标人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庐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庐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庐山市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456号
邮 编:332800 邮 编:330038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15879216322 电 话:15979979685
传 真: 传 真:
2021年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