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NNZC2021-G3-990210-GXGS)公开招标公告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拟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21-G3-990210-GXGS
项目名称: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项目预算:贰佰壹拾肆万元(¥21400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扫描及挂接服务1项、立案涉档信息录入服务1项、归档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1项,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或以上资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乙级的供应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投标、承接业务的,应符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家保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令 2020年第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必须提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本项目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本项目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廖工 0771-567916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杨涛
0771-5828133
七、监管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5828133
发布时
间:2021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