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旧村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项目编号:JG2021-1292)补充公告
各交易申请人: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旧村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于2021年4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交易发起人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原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现对原招标文件作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1、原招标文件P3第一点第(三)条第2小点“土地房屋现状情况”,修改如下:
原文:土地房屋现状情况:拆旧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7.04万m²,总建筑基底面积1.79万m²,以村民住宅建筑为主。拆旧范围内建筑结构主要以混合结构建筑为主。建筑层数较低,最低1层,最高7层,平均层数2.21层,基本为低层建筑。内部道路不完善,未形成通畅的路网结构。项目周边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但村内公共配套设施配套缺乏,难以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现文:土地房屋现状情况:拆旧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7.04万m²,总建筑基底面积7.47万m²,以村民住宅建筑为主。拆旧范围内建筑结构主要以混合结构建筑为主。建筑层数较低,最低1层,最高7层,平均层数2.21层,基本为低层建筑。内部道路不完善,未形成通畅的路网结构。项目周边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但村内公共配套设施配套缺乏,难以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2、原招标文件P3第一点第(三)条第4小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如下:
原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域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为33.15hm²,占村域范围面积的7.36%,水库周边的生态用地已移交增城林场,用地面积为264hm²,占村域范围面积58.58%(其中林地为120hm²,园地为144hm²);百花林水库水域面积为94hm²,占村域范围面积的20.86%。改造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为16.54hm²,占改造范围面积的51.37%。建新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为10.93hm²,占建新范围面积的69.72%。
现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域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为33.15hm²,占村域范围面积的7.36%,水库周边的生态用地已移交百花社区,用地面积为264hm²,占村域范围面积58.58%(其中林地为120hm²,园地为144hm²);百花林水库水域面积为94hm²,占村域范围面积的20.86%。改造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为16.54hm²,占改造范围面积的51.37%。建新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为10.93hm²,占建新范围面积的69.72%。
3、原招标文件P5第三点第(七)条“其他条件”,修改如下:
原文:交易申请人须承诺项目在新联村村属的既有建设用地上承载项目开发建设需求,不向政府申请额外的建设用地规模,并承诺若改造后项目住宅用地容积率超过规划承载容量的,须通过竞拍商住用地转移容积率的方式实现异地平衡。(出具承诺书)
现文:交易申请人须承诺项目在新联村村属的既有建设用地上(含未兑现留用地落地)承载项目开发建设需求,不向政府申请额外的建设用地规模,并承诺若改造后项目住宅用地容积率超过规划承载容量的,须通过竞拍商住用地转移容积率的方式实现异地平衡。(出具承诺书)
4、原招标文件P15第三点“投标要求”第(一)投标文件的构成,增加内容如下:
现文:(10)交易申请人须承诺项目在新联村村属的既有建设用地上(含未兑现留用地落地)承载项目开发建设需求,不向政府申请额外的建设用地规模,并承诺若改造后项目住宅用地容积率超过规划承载容量的,须通过竞拍商住用地转移容积率的方式实现异地平衡。(出具承诺书)
5、原招标文件P28“资格审查表”第11点、P34“开标记录表”第15点、P38“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第13点,修改如下:
原文:交易申请人须承诺项目在新联村村属的既有建设用地上承载项目开发建设需求,不向政府申请额外的建设用地规模,并承诺若改造后项目住宅用地容积率超过规划承载容量的,须通过竞拍商住用地转移容积率的方式实现异地平衡。
现文:交易申请人须承诺项目在新联村村属的既有建设用地上(含未兑现留用地落地)承载项目开发建设需求,不向政府申请额外的建设用地规模,并承诺若改造后项目住宅用地容积率超过规划承载容量的,须通过竞拍商住用地转移容积率的方式实现异地平衡。
6、原招标文件P7第(5)条第(三)条、P46第5小点,修改如下:
原文:项目产业建设量(含商业商务服务业、新型产业、产业的公建配套)原则上不低于总建设量的15%或25%(视项目所属增城区制定的圈层确定),如项目涉及重点功能区的,还需符合重点功能片区规划管控要求。
现文:项目产业建设量(含商业商务服务业、新型产业、产业的公建配套)原则上不低于总建设量的15%或25%(视项目所属增城区制定的圈层确定)”,建议明确产业建设量(含商业商务服务业、新型产业、产业的公建配套)原则上不低于总建设量的15%(最终以实施方案批复时政府要求为准)。
二、本项目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交易申请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请各交易申请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等信息查询。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日期: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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