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性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
2、招标单位: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3、项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富民街26号
4、资金市财政资金
5、服务周期:签订服务合同后,45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6、招标范围: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环评报告编制服务。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估算价:9.17万元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18万元。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经营的单位;
2、具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7日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06日16时30分,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南门(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现场纸质递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刘玉铎
单位: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职务: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
联系人:刘玉铎
电话:024-86906168-251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联系人:童月
电话:024-24161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