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一、采购人: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地址:高青县高苑路22号(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533-6981880(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京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县(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816室
联系方式:18615137067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批次建设用地农转用(征收)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06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6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敬告资格审查内容7、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提供)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1.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1响应文件内容包括:(10)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g、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第六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十、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g、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变更为:
敬告资格审查内容7、企业财务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自行承诺并承担责任)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1.4企业财务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1响应文件内容包括:(10)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g、企业财务状承诺书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第六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十、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g、企业财务状承诺书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件格式)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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