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商务酒店软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商务酒店软装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以《关于开展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8】02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19】003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0】2号)、《关于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前期手续建设单位变更的回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商务酒店软装工程。
2.1.2项目建设地点:容东片区西部、市民服务中心北侧。
2.1.3项目概况: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21.73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89.87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57.90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31.97 万平方米,总建设投资为 89.77 亿元。其中商务酒店(7#楼)及其地下空间,装修面积约为 3.2 万平方米(面客区 2.3 万平方米,后勤区域 0.9 万平方米)。
2.1.4工期:工期为1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工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1)软装样板段完成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所有深化图纸、材料样板确认完成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供货安装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完工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
(2)整体竣工验收及移交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0月30日。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商务酒店软装,主要为家具、灯具、地毯、窗帘、装饰品、工艺品、绿植、雕塑等深化设计、供货、安装(摆场)、调试及成品保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采购内容和招标期间所发招标文件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及答疑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700万(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软装合同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3.1.5.1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 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版)》)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u.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v.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w.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和代理投标。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1.5.2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且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招标人及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6 09:00至2021-0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2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因河北平台模板和字数限制,公告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内容为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07-6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陈家林九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F座11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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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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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马先生
| 联系人: | 王徽、丰晨、陈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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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2-4078828
| 电话: | 18612627770、13261518508、1513026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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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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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10-6641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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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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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becczb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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