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BRZY-20210114(招标文件编号:SCBRZY-20210114)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高洞村7社9社10社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劳务、机械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包:四川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皇龙新城小区B6(F)1-11
中标(成交)金额:0.238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二包:四川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皇龙新城小区B6(F)1-11
中标(成交)金额:0.206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第一包:四川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高洞村7社9社10社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劳务、机械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 资阳市雁江区高洞村7社9社10社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劳务服务 | 按设计图对高洞村7社9社10社污水站点进行建设及农户房屋到站点的污水管网开挖安装埋设。包括管沟开挖及回填、院坝砼破除、路面砼浇筑、水稳层铺设、沥青路面铺设、管道安装、检查井安装、调节池(排放井、设备基础、发酵槽基础等)钢筋制安、砼浇筑、模板制安、砖墙砌筑、套管安装、墙面砖粘贴、绿化栽植、阀门安装、架体搭拆等。 | 60天。 | 1.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符合规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内容实施污水管网开挖、安装、埋设等劳务工作,须符合并满足设计、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人使用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2.满足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 3中标人应对所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及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场地上岗。并根据项目工程量的大小及采购人要求的工期时间合理安排劳务人员组织施工。 4.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需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及监督,对采购人的合理指令应坚决执行,不得浪费工程材料及故意损坏采购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否则按照违约。 5.在履约期限内,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在施工、运输、安装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 7.若因工程项目进度原因导致采购人服务需求时间变化的,中标人劳务服务时间相应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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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第二包:四川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高洞村7社9社10社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劳务、机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 资阳市雁江区高洞村7社9社10社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机械服务。 | 按设计图对高洞村7社9社10社污水站点进行建设及农户房屋到站点的污水管网开挖安装埋设。包括管沟开挖及回填、一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院坝砼破除、钢筋制安、砼浇筑、砖墙砌筑、设备吊安、绿化栽植等。 | 60天 | 1.中标人所提供的车辆、机械设备、机上驾驶、操作人员均须具备国家、行业及施工现场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合法证照,能确保合法使用,并按照法律规定对车辆、设备、机上人员购买相关保险;服务期间,车辆和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包括第三者责任事故)的,均由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同时,成交人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派遣替换车辆和设备继续完成服务。 2.在履约期限内,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若因工程项目进度原因导致采购人服务需求时间变化的,中标人劳务服务时间相应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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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德仁(组长)、许宝花 、李爱辉(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本项目按最低收费标准第一包:5000.00元;第二包: 300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金额为单价,实际用量以结算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阳蜀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1栋4楼40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18228236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铂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阳市娇子大道659号广电大厦14楼
联系方式:芦老师,028-26129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老师
电 话: 028-2612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