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最近3年(指2018年04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1日,下同)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6)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7)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及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9)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应参照投标文件 “表7-1近年履约信誉情况表”
格式在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另表对上述(8)-(11)点内容进行说明,并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瞒报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投标资料弄虚作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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