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副食品供应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副食品供应招标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副食品供应主要为水产、冻货、调料、干菜、杂粮、食用油等,选定1家供应商,供应协议期限6个月,视履约情况续签。配送地点为河北省邢台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副食品供应主要为水产、冻货、调料、干菜、杂粮、食用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二)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范围包含所投副食品种类;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等;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服务机构以及与保障任务相符的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具有专门的配送人员和车辆,能够为我部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三)投标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类别。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予以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报名投标,且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得少于1年(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企独资、中外合资、外资控股企业报名投标。(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投标。(七)本次招标不接受因违规被禁止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报名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7至2021-04-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邢台市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一)报名方式:指定专人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电传、快递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1份(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报名时提供,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5.营业场所证明。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服务机构以及与保障任务相附的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若为投标人名下的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若为租赁的,则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
6.配送车辆证明。与保障任务相符的配送车辆行驶证、车辆系投标人所属证明或与投标人签订的配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7.副食品渠道证明。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主要副食品的进货渠道证明或供售协议复印件。(二)招标文件发放:报名截止后,我部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供应商进行现地考察,考察合格的企业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27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邢台市,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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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恒道信息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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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D座5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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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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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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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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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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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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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1862259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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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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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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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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