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业务用车租赁,约22辆,其中轿车 20 辆;7座商务车 2 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业务用车租赁服务要求”。
2.2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在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参加投标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书。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符合招投标法及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31至2021-04-0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3月31日至 2021 年4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 11:30 ,14:30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23 09:30 ,地点为 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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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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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市广阳道29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东安路与解放道交口苏荷塘小区9号2单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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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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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000
| 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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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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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雪洁
| 联系人:
| 韩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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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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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313006
| 电话:
| 1507665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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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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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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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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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13668607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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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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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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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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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光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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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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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041000020930021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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