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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长制服务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30日 22:0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河长制服务类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30日 22:0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39.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建勋、孙凌飞项目联系电话024-86803188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19-5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5833922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512室(业务部)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6803188附件:附件1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河长制服务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31 至 2021-04-07 撰写单位: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郝建勋 (2021年河长制服务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河长制服务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058 项目名称:2021年河长制服务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0,000.00 最高限价(元):39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于洪区“一河一策”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 (1)主要工作内容:十三条河流(富蒲机排干、西大林排支、边皮台排干、边沟排干、11号中沟、繁荣排干、五星干渠、六零干渠、北干渠、造化排支、造化排干、陆家机排支、南干渠)和丁香湖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4月底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配合完成专家评审、公示、签发等工作。 于洪区河湖划界实施方案编制 (1)主要工作任务:五星干渠、造化排支、边皮台排干、 西大林机排支、富蒲机排支干、十一号中沟排干、九龙河划界方案编制。9月份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配合完成专家评审、公示、签发等工作。 于洪区河道界线标示埋设 (1)主要工作内容:北运河、辽河导水路河道界线标示埋设。10月底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品目01:于洪区“一河一策”治理及保护方案编制,4月底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品目02:于洪区河湖划界实施方案编制,9月份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品目03:于洪区河道界线标示埋设工作,10月底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19-5 联系方式: 024-85833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512室(业务部) 联系方式: 024-86803188 邮箱地址: lnhzgc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0138*****0000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建勋、孙凌飞 电 话: 024-868031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下载: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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