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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纪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北省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纪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3-26
详细内容: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1-03-25 21:30|发布单位: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4-07|项目监管地:汉阳区|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汉阳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D ZC2021-039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30427-0411



3、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家具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48.5(万元)



6、最高限价:48.5(万元)



7、采购需求: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家具采购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一小时售后服务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及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并提供社保查询方式以供核验;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6)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汉阳办事处)



3、方式:



详见公告附件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汉阳办事处)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汉阳办事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5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汉阳区十里铺芳草路1号



联系方式:027-84468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楼(汉阳办事处)



联系方式:027-8476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昌亮、胡艳冉、李洁



电话:027-8476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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