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5G产业园南区一号楼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信建招字〔2021〕第01号
1.招标条件
信丰县5G产业园南区一号楼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信发改投资字〔2021〕5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向上争取资金及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业主为 信丰高新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丰县5G产业园南区一号楼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位置:信丰高新区5G产业园。
2.3本次仅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4建设内容:一号楼分为A、B栋两栋,装修面积34027.05平方米。其中:A栋2-9层共8层楼,约11744.70平方米;B栋第1层及3-11层共10层楼,约22282.35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楼装饰装修、水电气、安防消防等工程。
2.5项目资金:工程总投资为5980.7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3974.9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9.25万元。
2.6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2)采购部分:根据项目设计要求进行采购;
(3)施工部分:完成第(1)条设计部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合同约定内工作等。
2.7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及地方有关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采购质量要求: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3.2本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本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若为省外企业的,设计负责人须是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人员)。
3.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或者设计负责人担任,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建造师、施工员(土建或装饰装修专业)、质量员(土建或装饰装修专业)、材料员、安全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六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失地农民,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失地农民身份证明、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的退休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3.7外省来赣单位要求:
(1)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和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上查询到的外省进赣设计单位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2)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的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外省来赣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施工员(土建或装饰装修专业)、质量员(土建或装饰装修专业)、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建造师、施工员(土建或装饰装修专业)、质量员(土建或装饰装修专业)、材料员、安全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为2家,即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投标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都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企业,或被列入赣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未解除限制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含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
(3)投标企业如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如发现为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全额没收。
3.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号)和《关于改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建培〔2020〕1号)的要求,我省住建系统已在逐步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实行电子化”,为方便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现特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电子证书的要求明确如下:①已实行电子证书的企业,可提供彩色的电子证书,证书应与网络查询的一致;②开标现场如发现所提供的电子证书内容与网络查询不一致的,将作资格标无效处理;③若发现所提供的电子证书为虚假证书,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并对企业记不良行为一次。
3.11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jxxf.gov.cn/)上发布。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9.其他需注意事项
9.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jxxf.gov.cn/)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9.3本次招标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和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jxxf.gov.cn/)上进行中标公示,如招标代理公司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办理中标公示时,因投标单位未入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获取该候选人公司名称的,将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且不对该公司候选资格进行公示,并以围标串标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9.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信丰县房建、市政工程举报电话:0797-3332158,举报邮箱:xfxjsj@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丰高新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剑锋
联系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李强
电 话:15979752921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艳柏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 系 人:肖荣
电 话:15979831414
监督部门:信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333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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