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1.2期
施工总承包工程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3.2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工业建筑”修改为:“工程用途:工业建筑” 。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若截图并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合同登记时间、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界面工程规模等)的,合同登记时间应在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所提供的业绩数据必须是经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产生或审核确认后的业绩数据,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体现的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信息不一致时,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若截图并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合同登记时间、竣工时间、工程用途、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界面工程规模等)的,合同登记时间应在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所提供的业绩数据必须是经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产生或审核确认后的业绩数据,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用途、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用途、工程规模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体现的竣工时间、工程用途、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信息不一致时,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1年4月9日11时0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3月24日
[50000120210305019010101]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1.2期施工总承包工程.CQCF 工程量清单.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