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天生城大遗址公园文物本体保护修缮(一期)施工
招标答疑补遗(二)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州天生城大遗址公园文物本体保护修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招标补遗形式告知你们。本招标补遗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招标补遗为准。本招标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及多次搬运、特殊试验、城墙、遗迹的保护费用、其他配合费及施工降效措施费,以“项”计列,只在城墙工程中列项,但包含城墙工程、寨门工程、炮台工程、水井工程、堰塘工程、城门楼工程的相关措施费。
2、现场临时施工便道只在城墙工程中计列,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行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3、外脚手架只在城墙工程中计列,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行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标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相关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者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标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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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标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相关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身份证、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标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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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2
| 投标报价
| 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2020年第10期《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万州区公布的(不含税)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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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3.2
| 投标报价
| 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2021年第2期《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万州区公布的(不含税)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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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0.4.1.1条中“(1)人工单价:按《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0期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人工单价执行”修改为:“(1)人工单价:按《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四季度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人工单价执行”;“(2)材料单价:①按《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0期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修改为:“(2)材料单价:①按《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2期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1.1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中“(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较《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0期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超过±5%时,按以下约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人工单价不高于《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0期发布的人工单价的:按期间《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0期发布的人工单价乘以(1±5%)调差。”
修改为:
“(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较《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四季度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超过±5%时,按以下约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人工单价不高于《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四季度发布的人工单价的:按期间《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四季度发布的人工单价乘以(1±5%)调差。”
8、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1.2 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中“(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0期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以下约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不高于《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0期发布的信息价的按期间《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0期发布的信息价乘以(1±5%)调差。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0期发布的信息价的,按期间《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乘以(1±5%)调差。”
修改为:
“(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2期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以下约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不高于《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2期发布的信息价的按期间《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2期发布的信息价乘以(1±5%)调差。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2期发布的信息价的,按期间《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乘以(1±5%)调差。”
9、本项目施工图、最高限价有所调整,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1年4月13日9时3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三峡文化创意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50000120201211001020101]万州天生城大遗址公园文物本体保护修缮(一期).CQC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施工图.rar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