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官山七路(茂名大道-东粤路)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官山七路(茂名大道-东粤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预计在原投标有效期内无法完成后续相关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节投标人须知3.3.2,经我单位研究决定: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则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保证金。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请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包括信函、邮件、传真等)形式回函至招标代理单位(地址:茂名市油城九路1号大院名雅花园首层74号;联系人:梁工;电话:0668-2819158;传真:0668-2822998;邮箱:jy2819158@126.com),否则视同同意延长本工程投标有效期至合同签订。由此产生的不便,请各投标单位谅解。
茂名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格式:
关于拒绝延长官山七路(茂名大道-东粤路)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的确认函
茂名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拒绝延长官山七路(茂名大道-东粤路)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至合同签订之日,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关于延长官山七路(茂名大道-东粤路)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的通知.doc
关于延长官山七路(茂名大道-东粤路)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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