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0899花都区城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玉棠路方渠(风神大道-瑞云路)、松园片区、新街大道方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0899花都区城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玉棠路方渠(风神大道-瑞云路)、松园片区、新街大道方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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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三华安置区)施工监理、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秀全街乐同安置区)施工监理、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狮岭镇前进安置区)施工监理、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狮岭镇军田安置区)施工监理花都区城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玉棠路方渠(风神大道-瑞云路)、松园片区、新街大道方渠(工业大道-广清高速桥底)、镜湖大道(清石河-邦一工业园)、凤凰路方渠(污水所-雅瑶中路)、镜湖大道(凤凰南路-老广华公路))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都区城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玉棠路方渠(风神大道-瑞云路)、松园片区、新街大道方渠(工业大道-广清高速桥底)、镜湖大道(清石河-邦一工业园)、凤凰路方渠(污水所-雅瑶中路)、镜湖大道(凤凰南路-老广华公路))施工监理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穗发改批〔2020〕1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花都区城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玉棠路方渠(风神大道-瑞云路)、松园片区、新街大道方渠(工业大道-广清高速桥底)、镜湖大道(清石河-邦一工业园)、凤凰路方渠(污水所-雅瑶中路)、镜湖大道(凤凰南路-老广华公路))施工监理。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总投资22809.43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8187.58万元。
建设地点:花都区城区;
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沿花都城区玉赏路、松园路、新街大道、镜湖大道、凤凰路等道路新建DN100~d800污水管约25950米,新建d300~d800雨水管约345米。
2.2监理服务期:
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按监理合同约定的保修期结束之日止,即监理服务期为2年。
2.3监理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施工监理工作。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325.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3.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附件一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12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1年4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3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4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1年4月12日10时00分。
4.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备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09时45分至2021年4月12日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2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681012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1501841787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2021年3月1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
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穗发改批【2020】199号.pdf
(定稿)招标公告(花都区城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监理).doc
(定稿)招标文件(花都区城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监理).doc
_20210322164816.G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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