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采购公告公告信息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采购公告公告信息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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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二、服务范围:城建局(道义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三、服务内容:
1.为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等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承担其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四、服务要求:
1.承担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的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水平,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本项目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审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编制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等全面工作。
3.要求编制小组和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4.为完成服务任务,经采购方同意,应提供具有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人员及圆满完成服务所需的人数。
5.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6.供应商及时报告项目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7.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相关业务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中标供应商及时出具最终成果文件。
9.中标供应商应具有投标人应被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项目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专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城市规划、农业、公路专业中3种(含)以上专业。
10.供应商应具备在接到评估委托后五日内完成评审服务的能力(如遇特殊情况,完成时间经商定后确定)。
★五、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六、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八、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按财政局预算拨款到位后,结算之前时间段内完成的项目,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咨询收费标准:
按采购人提供的咨询收费标准90%计取。
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一、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二、服务范围:城建局(辉山、虎石台、新城子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三、服务内容:
1.为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等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承担其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四、服务要求:
1.承担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的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水平,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本项目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审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编制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等全面工作。
3.要求编制小组和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4.为完成服务任务,经采购方同意,应提供具有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人员及圆满完成服务所需的人数。
5.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6.供应商及时报告项目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7.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相关业务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中标供应商及时出具最终成果文件。
9.中标供应商应具有投标人应被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项目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专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城市规划、农业、公路专业中3种(含)以上专业。
10.供应商应具备在接到评估委托后五日内完成评审服务的能力(如遇特殊情况,完成时间经商定后确定)。
★五、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六、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八、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按财政局预算拨款到位后,结算之前时间段内完成的项目,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咨询收费标准:
按采购人提供的咨询收费标准90%计取。
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一、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二、服务范围:农业农村局(水务公司)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三、服务内容:
1.为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等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承担其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四、服务要求:
1.承担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的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水平,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本项目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审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编制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等全面工作。
3.要求编制小组和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4.为完成服务任务,经采购方同意,应提供具有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人员及圆满完成服务所需的人数。
5.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6.供应商及时报告项目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7.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相关业务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中标供应商及时出具最终成果文件。
9.中标供应商应具有投标人应被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项目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专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城市规划、农业、公路专业中3种(含)以上专业。
10.供应商应具备在接到评估委托后五日内完成评审服务的能力(如遇特殊情况,完成时间经商定后确定)。
★五、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六、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八、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按财政局预算拨款到位后,结算之前时间段内完成的项目,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咨询收费标准:
按采购人提供的咨询收费标准90%计取。
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一、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二、服务范围:教育局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三、服务内容:
1.为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等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承担其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四、服务要求:
1.承担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的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水平,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本项目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审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编制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等全面工作。
3.要求编制小组和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4.为完成服务任务,经采购方同意,应提供具有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人员及圆满完成服务所需的人数。
5.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6.供应商及时报告项目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7.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相关业务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中标供应商及时出具最终成果文件。
9.中标供应商应具有投标人应被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项目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专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城市规划、农业、公路专业中3种(含)以上专业。
10.供应商应具备在接到评估委托后五日内完成评审服务的能力(如遇特殊情况,完成时间经商定后确定)。
★五、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六、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八、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按财政局预算拨款到位后,结算之前时间段内完成的项目,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咨询收费标准:
按采购人提供的咨询收费标准90%计取。
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一、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二、服务范围:卫健局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三、服务内容:
1.为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等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承担其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四、服务要求:
1.承担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的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水平,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本项目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审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编制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等全面工作。
3.要求编制小组和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4.为完成服务任务,经采购方同意,应提供具有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人员及圆满完成服务所需的人数。
5.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6.供应商及时报告项目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7.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相关业务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中标供应商及时出具最终成果文件。
9.中标供应商应具有投标人应被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项目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专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城市规划、农业、公路专业中3种(含)以上专业。
10.供应商应具备在接到评估委托后五日内完成评审服务的能力(如遇特殊情况,完成时间经商定后确定)。
★五、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六、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八、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按财政局预算拨款到位后,结算之前时间段内完成的项目,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咨询收费标准:
按采购人提供的咨询收费标准90%计取。
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一、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二、服务范围:城管局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三、服务内容:
1.为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等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承担其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四、服务要求:
1.承担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的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水平,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本项目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审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编制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等全面工作。
3.要求编制小组和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4.为完成服务任务,经采购方同意,应提供具有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人员及圆满完成服务所需的人数。
5.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6.供应商及时报告项目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7.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相关业务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中标供应商及时出具最终成果文件。
9.中标供应商应具有投标人应被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项目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专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城市规划、农业、公路专业中3种(含)以上专业。
10.供应商应具备在接到评估委托后五日内完成评审服务的能力(如遇特殊情况,完成时间经商定后确定)。
★五、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六、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八、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按财政局预算拨款到位后,结算之前时间段内完成的项目,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咨询收费标准:
按采购人提供的咨询收费标准90%计取。
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一、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二、服务范围:交通局、公安分局、工信局、档案局、文旅局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三、服务内容:
1.为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等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承担其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四、服务要求:
1.承担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的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水平,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本项目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审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编制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等全面工作。
3.要求编制小组和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4.为完成服务任务,经采购方同意,应提供具有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人员及圆满完成服务所需的人数。
5.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6.供应商及时报告项目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7.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相关业务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中标供应商及时出具最终成果文件。
9.中标供应商应具有投标人应被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项目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专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城市规划、农业、公路专业中3种(含)以上专业。
10.供应商应具备在接到评估委托后五日内完成评审服务的能力(如遇特殊情况,完成时间经商定后确定)。
★五、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六、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八、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按财政局预算拨款到位后,结算之前时间段内完成的项目,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咨询收费标准:
按采购人提供的咨询收费标准90%计取。
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一、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二、服务范围:房产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民政局、发改局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估中介机构
★三、服务内容:
1.为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提供相关业务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等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承担其沈北新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四、服务要求:
1.承担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的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水平,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本项目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审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编制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等全面工作。
3.要求编制小组和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4.为完成服务任务,经采购方同意,应提供具有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人员及圆满完成服务所需的人数。
5.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6.供应商及时报告项目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7.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相关业务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中标供应商及时出具最终成果文件。
9.中标供应商应具有投标人应被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项目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专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城市规划、农业、公路专业中3种(含)以上专业。
10.供应商应具备在接到评估委托后五日内完成评审服务的能力(如遇特殊情况,完成时间经商定后确定)。
★五、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六、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八、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按财政局预算拨款到位后,结算之前时间段内完成的项目,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咨询收费标准:
按采购人提供的咨询收费标准90%计取。
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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