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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大亚湾区户外广告(含店面招牌)及夜景照明详细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18日 18:3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大亚湾区户外广告(含店面招牌)及夜景照明详细规划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区域惠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8:3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5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疫情期间,暂不接受现场获取)1754223125@qq.com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 09:30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1号小区演达大道30号恒和金谷商业中心3层01号会议室预算金额¥761.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余女士:0752-2525820;(采购人)李工项目联系电话0752-5108131采购单位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采购单位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大道中50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2-5108131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华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1号小区演达大道30号恒和金谷商业中心3层01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2-2525820
项目概况 大亚湾区户外广告(含店面招牌)及夜景照明详细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疫情期间,暂不接受现场获取)1754223125@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HX21ZC0005 项目名称:大亚湾区户外广告(含店面招牌)及夜景照明详细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亚湾区户外广告(含店面招牌)及夜景照明详细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7,6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610,000.00 7,610,000.00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中标人,为大亚湾重点道路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及夜景照明提供详细规划设计、店面招牌详细规划设计、城市主要出入口节点景观提升设计、重要节点夜景照明提升设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编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0 年6月至今任意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 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 2020 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疫情期间,暂不接受现场获取)1754223125@qq.com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1号小区演达大道30号恒和金谷商业中心3层01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 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1)《领购文件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 1、线上报名:供应商将上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754223125@qq.com,缴 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0752-252582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大道中503号 联系方式:0752-510813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华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1号小区演达大道30号恒和金谷商业中心3层01号 联系方式:0752-2525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余女士:0752-2525820;(采购人)李工 电 话:0752-5108131 惠州华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8日 相关附件: 0318 21HX0005 大亚湾户外广告及夜景照明规划招标文件(执法局) 发售稿.pdf 领购文件登记表(2020版).doc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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