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服装”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详细内容:
|
|
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服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方式一(现场获取文件):在四川瑞兴隆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139号(地址)获取。方式二(网上获取文件):须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在招标文件中最后一自行下载)加盖公司鲜章后以扫描件形式连同缴纳的报名费用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邮箱号:3126833838@qq.com)。文件获取联系人:黄女士 19908171753。代理机构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统一作出回复(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此时间段没有作出回复的请打电话与代理机构确认,否则报名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文件由申请人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6012021000096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元) | 810000 |
最高限价 | 8100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内的有效资格企业(生产品种应包含:常服衬衣类、执勤服类)并提供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3月18日到2021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方式一(现场获取文件):在四川瑞兴隆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139号(地址)获取。方式二(网上获取文件):须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在招标文件中最后一自行下载)加盖公司鲜章后以扫描件形式连同缴纳的报名费用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邮箱号:3126833838@qq.com)。文件获取联系人:黄女士 19908171753。代理机构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统一作出回复(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此时间段没有作出回复的请打电话与代理机构确认,否则报名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文件由申请人自行在网上下载。 |
方式: | 现场与网络同时发售 |
售价: | 2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3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四川省广安市朝阳大道二段31号(成都银行)4楼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3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四川省广安市朝阳大道二段31号(成都银行)4楼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地址: |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1390828179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瑞兴隆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 139 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990817175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电话: | 199081717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