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口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 |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2021-03-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03-18 08:30:00至2021-03-24 17:30:00 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会议室(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03-30 15:0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会议室(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尹立丽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3-3948915 |
采购单位 |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口县北山路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3459641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3-3948915 |
body {text-align:center; p {text-align: left;color: black;font-family: 仿宋;margin-left: 60px; h2 {text-align:center; h4 {text-align:left;margin-left: 30px .divcss5{width:900px; align:center;margin:0 auto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口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30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202103040210
项目名称:河口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50
最高限价(万元):50
采购需求:执法执勤用车两辆。(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配置与参数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同为最低且同为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的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推荐本地(本省)磋商申请人为中标候选人。
2.2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服务。
2.3本次磋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
2.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5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参与本项目磋商,并具有物业公司注册地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价格上给予6%的扣除,未提供材料或不属于此类的情况,不给予投标价格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并持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汽车销售。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书面说明和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全年或 2020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2020 年新注册成立至今的企业,未发生营业收入的应当提供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企业人员入职所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应当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原装产品,如与招标要求不符,则承担虚假应标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响应文件中放入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响应文件中放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3.7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项目报价。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3-18 08:30至2021-03-24 17:3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元):6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3-30 15: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会议室(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1-03-30 15: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会议室(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河口县北山路
联系方式:0873-3459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五楼
联系方式:0873-3948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立丽
电 话:0873-394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