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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小学项目(挤塑板、岩棉板)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丰县小学项目(挤塑板、岩棉板)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1-03-17
详细内容:


流水号:(招)2021031700015

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丰县小学项目(挤塑板、岩棉板)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SGSCG-20210310

1.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1.1.1 丰县城区小学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所需等挤塑聚苯板、岩棉外墙外保温板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丰县小学建设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96亩,总建筑面积为93540㎡。其中振丰路小学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66675.36m2(约100亩),总建筑面积28570.006m2。主要单体8栋;柳毅路小学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7126.80m2(约40.7亩),总建筑面积14460m2。主要单体7栋;秦台路小学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268.56m2(约50亩),总建筑面积为18310.12m2,主要包括教学楼,行政、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组合建筑等,单体6栋;康桥路小学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70376.89m2 (105亩),总建筑面积32210.6m2。单体9栋。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丰县小学项目挤塑聚苯板、岩棉外墙外保温板等保温材料。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保温材料(包件号BW01)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许可和认证要求:

①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生产许可:①不提供;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①不提供。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

①不提供。

(5)生产能力要求:

①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近两年财务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①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8)供货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投标产品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

①不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2日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招标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注:凡办理银行汇款后,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告知并发送汇款电子凭证给招标人。

4.4 收款账户详细信息:

公司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市建行火车站支行;

帐 号:5200 1413 8360 5250 0260 。

注意事项:汇款时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字样,如“丰县小学项目BW01标书款”付款后将银行付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件:823191392@qq.com中,才能开放下载权限。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4: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指定地点及收件人(地点:贵阳市南明区建材巷子1号,收件人:鄢泽谋,联系电话:151168460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9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贵阳市南明区建材巷子1号中铁八局三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3 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和编辑报价或者送达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

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

8.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二,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

(1)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14时00分前以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方式和逾期提问。

(2)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23时00分前,澄清文件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回复各投标人。

10.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28日14时00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已知悉。

11. 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建材巷1号

联 系 人: 鄢泽谋

电话/传真: 15116846010;

电子邮件: 823191392@qq.com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附件二:最高限价及支付条款.docx附件2:附件三:限制交易名录(2021.3.1).docx附件3:附件一:招标公告一览表.docx

招标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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