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鹅湖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电梯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鹅湖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鹅湖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锡山发改投[2018]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鹅湖镇甘露社区 |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鹅湖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电梯工程,共有3台电梯,其中:DT1无机房客梯(无障碍)1台,提升速度最大为1.0m/s,最高为 2 层 2站2门,最大设计载重量为 1000KG;DT2无机房客梯(无障碍)1 台,提升速度最大为 1.0m/s,最高为3层 3站3门,最大设计载重量为 1600KG; DT3无机房客梯1台,提升速度最大为1.0m/s,最高为3层 3站,最大设计载重量为 1600KG;具体规格见技术参数表。 |
工期:30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82.06万元 |
招标范围:本工程共计 3台电梯,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即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的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井道安装尺寸再次改造、与总包单位的配合等,直至领取到《电梯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上述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包干。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100%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将取得的电梯安全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交予招标人。如达不到标准,中标人必须整修至规定标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资质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许可参数中的最大速度满足本工程提升速度要求;
(3) 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许可参数中的最大速度满足本工程提升速度要求。 |
(2) |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近三个月指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提供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体单位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本工程招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书)。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本工程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取消其所有投标资格,资格审查时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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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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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17日15:00时至2021年03月22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08日9时30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102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郑江华 | 联系人: | 董斌、陈雪娇 | 电话: | | 电话: | 0510-88208423 | 传真: | | 传真: | 0510-88208423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wxzt@vip.163.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