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双河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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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双河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告附件里免费获取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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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4232021000076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双河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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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3650538.86 |
采购需求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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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与采购单位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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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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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9
或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
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 2019 或2020 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不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明、
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7、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格式详见第五章)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预审文件没有明确要求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且不得在确定采购结果和签订政府采购时又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1)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四川省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电子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材料复印件
授权代表或法人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时需带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验证,验证合格的供应商才能签到。
(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
②如申请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资格预审的,则可不提供。)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 不影响申请文件的实质有效性。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1)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四川省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电子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时间: | 2021年03月18日到2021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告附件里免费获取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
方式: | 自 2021 年 3月 18日到 2021 年 3月 24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将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在3519306916@qq.com邮箱中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为:1.盖有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写清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有分包填写报名包号);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原件备查,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所提供资料都需加盖单位鲜章,确保资料、鲜章清晰,如不清晰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发送在指定邮箱中(报名资料仅限pdf格式,其他格式报名无效,勿重复报名),不需要打电话确认,报名成功的本中心不作通知,如报名未成功的由本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报名邮箱通知。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告附件里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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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预审审核标准和方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次资格预审,由采购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组建,资格预审小组成员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
3.资格预审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4.审核过程独立、保密。申请人非法干预审核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资格预审小组审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响应性,对于申请人而言,除审核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6.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二、审核程序
1.审核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2.审核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结束后,出具资格预审
报告。
三、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一)根据审核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审核记录编写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预审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名单、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名单和资格预审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3.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原因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审核过程中申请人根据审核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审核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5.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
(二)采购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 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出具书面资格预审报告。采购人资格预审人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审核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审核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资格预审报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在审查过程中,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采购人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
2.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说明需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采购人不得暗示或者诱导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或纠正,对申请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
五、停止资格预审
采购人资格预审人员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资格预审。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本次资格预审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将实行资格预审,由采购人组织资格预审,并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中现场乒乓球摇号机随机抽取 6家供应商进入磋商。(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大于等于 3 家且不足 6家,则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均进入磋商;如报名供应商不足 3 家或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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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1年04月0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9号2楼工程项目开、评标室)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4月07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发送在指定邮箱中(报名资料仅限pdf格式,其他格式报名无效,勿重复报名),不需要打电话确认,报名成功的本中心不作通知,如报名未成功的由本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报名邮箱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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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双河小学 |
地址: | 盐源县润盐镇杨柳塘村1组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88146252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凉山州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9号3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付先生、陈女士;联系电话:0834-636454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电话: | 1388146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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