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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3-16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委托发布,2021-03-1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所属区域:江苏-苏州-相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招标编号:E320501030401012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5010304010129项目名称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
标段编号E3205010304010129001001;标段名称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3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4月6日
工程类型水利
公告信息

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标段招标公告

SDJ.CL2021-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已由苏财农[2020]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

规模:仁巷港闸北侧延太湖边拆建挡墙185米,牡丹港闸北侧太湖边拆建挡墙20米。合同估算价约11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信誉

01

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

11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近五年施工过相应规模水利工程且信誉良好

近五年施工过相应规模水利工程且信誉良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5日9:00至2021年3月22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6日 09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6.1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落实办理相关手续报苏州市水务局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认定后,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大中型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项目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⑥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开标时必须由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持身份证亲自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0)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万立方米。

6.2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3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6.4提供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资料,在投标时除了须提供电子材料,还须递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弃土堆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万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镇级及以上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含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格式请联系代理公司现场领取。

(6)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附在资料(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7)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交的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6.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6.6本工程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合格性评审。

6.7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图纸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4)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正处于过渡期,电子资审文件、书面资审文件必须同时提交。网上提交的电子资审文件为正本,资审现场提交的纸质资审文件为副本,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系统有问题时,以书面资审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苏州市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

邮编:



邮编:

215000

联系 人:

马浩

联系 人:

徐翔

电话:



电话:

1391550920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 件:

2236404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0]

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标段招标公告

SDJ.CL2021-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已由苏财农[2020]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

规模:仁巷港闸北侧延太湖边拆建挡墙185米,牡丹港闸北侧太湖边拆建挡墙20米。合同估算价约11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信誉

01

太湖大堤仁巷港至牡丹港段防护应急处理

11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近五年施工过相应规模水利工程且信誉良好

近五年施工过相应规模水利工程且信誉良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5日9:00至2021年3月22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6日 09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6.1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落实办理相关手续报苏州市水务局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认定后,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大中型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项目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⑥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开标时必须由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持身份证亲自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0)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万立方米。

6.2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3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6.4提供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资料,在投标时除了须提供电子材料,还须递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弃土堆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万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镇级及以上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含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格式请联系代理公司现场领取。

(6)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附在资料(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7)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交的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6.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6.6本工程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合格性评审。

6.7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图纸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4)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正处于过渡期,电子资审文件、书面资审文件必须同时提交。网上提交的电子资审文件为正本,资审现场提交的纸质资审文件为副本,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系统有问题时,以书面资审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苏州市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

邮编:



邮编:

215000

联系 人:

马浩

联系 人:

徐翔

电话:



电话:

1391550920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 件:

2236404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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