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2018-440306-54-01-70279900101Y |
标段名称: | 燕罗街道格山二路(塘福路-物流路)新建工程(监理)(小型工程)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3-22 18:00 |
本次发包监理费: | 16.1487万元 | | |
计划总投资: | 1200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燕罗街道格山二路(塘福路—物流路)新建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开工日期: | 2021-04-01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1-07-29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抽签定标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抽签定标法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 | 有 |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是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其他要求: | 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总监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 5、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其他投标条件: | 无 |